1、借款。企業可以向銀行、非金融機構借款以滿足購併的需要。這一方式手續簡便,企業可以在較短時間內取得所需的資金,保密性也很好。
2、發行債券。債券使公司籌集資本,按法定程式發行並承擔在指定的時間內支付一定的利息合唱還本盡義務的有價證券。
3、普通股融資。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資本構成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股份。
4、優先股融資。優先股綜合了債券和普通股的優點,既無到期還本的壓力,也並不必擔心股東控制權的分散。
5、可轉換證券融資。可轉換證券是指可以被持有人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或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由於具有轉換成普通股的利益,因此其成本一般較低,且可轉換債券到期轉換成普通股後,企業就不必還本,而獲得長期使用的資本。
6、購股權證融資。購股權證是一種由公司發行的長期選擇權,允許持有人按某一特定價格買入既定數量的股票,其一般隨公司長期債券一起發行,以吸引投資者購買利率低於正常水平的長期債券,另外在金融緊縮期和公司處於信任危機邊緣時,給予投資者的一種補償,鼓勵投資者購買本公司的債券,與可轉換債券的區別是,可轉換債券到期轉換為普通股並不增加公司資本量,而認股權證被使用時,原有發行的公司債並未收回,因此可增加流入公司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