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看到一篇文章非常有趣,討論到台灣人與美國人對於買房的思維,作者在文章裡敘述到,台灣人對於購屋買房的習慣,通常是存夠一筆足夠的金錢,就算要跟銀行貸款借錢,也會繳交較多的頭期款讓貸款年限縮短,試圖減輕負擔,而這筆較多的頭期款必須儲蓄很長一段時間或是尋求親友協助。美國人則是恰恰相反,他們貸款的金額往往是房屋總價的九成起跳,也就是說,他們不習慣儲存一大筆金錢再買房子,而是寧願跟銀行借錢把房子買下,再慢慢將房貸還清。這兩者間有什麼樣的差異呢?
我自己本身也是屬於像作者所說的典型台灣人購屋模式,寧可多準備點頭期款,也不喜歡跟銀行借錢太多,看完文章後才恍然大悟。我們就先設下一個年紀跟房價來討論,一個25歲剛踏入社會的新鮮人,一間總價800萬的房子。按照台灣人的購屋模式,會希望貸款在15年內就繳清,也就是說,頭期款起碼要自備260萬元以上,而且每個月得省吃儉用起碼擠出3萬元來繳房貸。而這筆頭期款在不靠任何人幫助下,得儲蓄7年多才能存得這樣的金額。整體來說,就是存款7年後才能購屋,15年後繳清房貸,估計22年才能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
如果是美國思維呢?美國人的購屋模式,他們不需要準備太多的頭期款,如果按照銀行的計算方式,房屋總價的一成是你的頭期款,剩下的九成則是銀行借錢給你成為房屋貸款。所以你只要先準備80萬元,你只要儲蓄2年或是先跟親友借錢給付,因為金額不算太大,也不較不容易構成負擔。然後一樣每個月省吃儉用擠出3萬元來繳房貸,這樣一來,你存款2年後就能購屋,20年後將房貸繳清,一樣是22年後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說到這裡你會問我,一樣是22年後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台灣人思維跟美國人思維到底差異在哪裡?
這道理很簡單,如果你是美國人思維的購屋模式,你就不需要等待7年努力存款,然後跟銀行借錢申請房貸,才能繳交頭期款買屋,你可以在存款2年後就買下房子,然後用一樣的時間與金錢去擁有自己的房子。讓我恍然大悟的點就是,我明明能夠提早買下房子讓我有個安身立命遮風擋雨的地方,為什麼要花那麼冗長的時間去存夠頭期款才敢買房子?我一樣要花22年的時間努力工作賺錢啊,何不讓自己提早去享受擁有房產的感覺,有了長時間的房貸,對我來說也是一種要努力前進的動力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