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的支付形式為:發票人在支票上簽發一筆固定金額,持票人帶著支票及身分證明文件,就能至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請求支付款項。而當支票到期需要兌現,卻發生無法履行,也就是支票因故無法兌換成現金的情況,就可稱為支票跳票、空頭支票。一般銀行則會稱為退票
若是支票跳票,有些銀行會在3天內進行通知,發票人則要開始進行跳票後續處理,先向銀行詢問確切跳票原因:
需要補款
於7日內在支票帳戶補足金額,銀行則會有退補紀錄,退補紀錄會存於聯徵報告上,逾一年跳票紀錄消除。
簽章有誤
若因簽章問題被銀行退票,就只能將支票作廢票處理,剪下左上角帳號及支票號碼,貼附於支票領取證背面,並繳回中央銀行申請註銷。
*貼心提醒:在跳票時,有些銀行並不會提醒發票人,發票人可於台灣票據交換所-票信服務處,輸入個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公司、商業統一編號,定期查詢紀錄。